【起点户外】2016年07月02日百花山一日穿越活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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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02日 1天 截止:07月01日 19:00

休闲级

45 元/人起   线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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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深处有起点!
请大家注意集合时间与地点,迟到者发红包,20元/10分钟  50元/20分钟 本次活动暂定38人,若未达到,则改为包小巴出行,费用会有所调整,上限60元/人。领队:伤逝 电话:18614071950 副领队:小九 电话:13387620711   提示:本次活动有查票风险,若遇查票,现场砍价 集体AA
(1)【起点户外】2016年07月02日百花山一日穿越活动[北京] -户外活动图-驼铃网
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北京西部,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境内,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百花山自然保护区基础上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是以保护暖温带华北石质山地次生落叶阔叶林生态系统为主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21743.1公顷。
(2)【起点户外】2016年07月02日百花山一日穿越活动[北京] -户外活动图-驼铃网
百花山的风景资源分为百花山主峰景区、百花草甸景区、望海楼景区、百草畔景区四大景区。有“百花草畔”、“百花山瀑布”、“万年冰肌”、“古树擎天”、“云顶日出”、“冰壁岩柱”、“冰缘城堡”、“云海升腾”、“晚霞映翠”、“七色玉带”、“金蟾拜月”、“蚂蚁山”、“白莽长啸”、“松树长廊”等十八处独特景观、35个景点。保护区内有“古石海”、“冰缘城堡”、“冰壁岩柱”等,是地质变迁的历史遗迹,为晚更新世全新世早期寒冷条件下形成的。有“天然长城”、“母子石”、“震山石—锦簇攒天”东梁的“驼峰”及“文殊像”等典型的地质结构景观、地质剖面景观、火山熔岩景观。
(3)【起点户外】2016年07月02日百花山一日穿越活动[北京] -户外活动图-驼铃网
(4)【起点户外】2016年07月02日百花山一日穿越活动[北京] -户外活动图-驼铃网
截至2013年,保护区植物有140科485属1100余种(含变种等)。其中,特有植物有百花山花楸、百花山柴胡、百花山葡萄、百花山鹅观草、百花山毛苔草,共5种;列入国际濒临绝种动植物贸易公约(CITEC公约)附录保护的兰科植物有凹舌兰珊瑚兰、紫斑杓兰、大花杓兰小花火烧兰等17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有紫椴黄檗药用植物有200多种,有五味子刺五加、沙参、党参柴胡桔梗茜草等;野生花卉有太平花八仙花绣线菊蓝荆子映山红)、铃兰胭脂花
(5)【起点户外】2016年07月02日百花山一日穿越活动[北京] -户外活动图-驼铃网
(6)【起点户外】2016年07月02日百花山一日穿越活动[北京] -户外活动图-驼铃网

行程安排:
1、07:30公主坟A口集合
2、07:40出发
3、10:30到达黄安坨,由此上山
4、13:30到达百花山景区
5、17:30返程
PS:本次活动强制购买保险,淘宝有售,直接搜索户外保险即可,保单截图发领队,未购买者,视为放弃本次活动资格。


装备要求:
1、防晒装备
2、手台、护膝、登山
3、午餐、水(每人至少2.5L)
4、适当的现金


详情请进群:226109912(起点户外),没有团队精神及有突发性疾病者勿报名。
1. 本活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运动群体,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认真阅读本《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2. 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3. 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和全体队员。
4. 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5.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
6. 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7. 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均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均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本网站、发起人、赞助商同样均不承担。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8.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 队员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
10. 参加人报名本活动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11. 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认知能力的民事主体。所以应该根据我们的免责声明中的风险提示及对户外登山活动的认识,结合自身状况对活动加以选择。
12. 选择报名,则视为自动对本《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认同并接受。最终解释权归起点户外领队组。

领队信息

九日北陌 带队经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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